互联网背景下品格证据引入羁押必要性审查研究Re-exploration of the Review System on the Custody Necessity and the Character Evidence under the Internet Background
刁路通;
摘要(Abstract):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自2012年列入我国《刑事诉讼法》以来,经过2016年的对应细化与修订,其在保障人权、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顺应了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品格证据对于衡量犯罪嫌疑人是否可能有破坏证据、危害证人、潜逃等社会危害性有重要的作用,而这些情形恰恰是羁押所要防范的。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所需考虑的犯罪嫌疑人品格证据不应仅局限于线下环境,应该同时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中的言论和行为,以期对犯罪嫌疑人羁押与否给予一个客观中肯的评价。
关键词(KeyWords): 互联网;羁押;必要性审查;品格证据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刁路通;
Email:
DOI: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毕惜茜,刘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论与实践:兼议我国未决羁押制度[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47-51.
- [2]陈卫东.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10.
- [3]陈浩.羁押必要性审查:从“框架构建”到“梯度制衡”[J].北方法学,2018(2):112-123.
- [4]文兼武.我国信息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动力强劲[EB/OL].人民网[2020-01-22]. http://www. stats. gov. cn/tjsj/sjjd/202001/t20200122_1724493. html.
- [5]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10.
- [6]宋远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改革逻辑[J].东方法学,2017(2):89-96.
- [7]李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构建探索[A].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强制措施制度的修改及执行[C].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266.
- [8]唐龙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罪”与“罚”:基于机会成本视角[J].法治与社会,2020(5):36-37.
- [9]刘曹祯.逮捕羁押率偏高问题实证解析[J].天中学刊,2015(2):32-35.
- [10]袁曙光,张静.中国法视野下的品格证据基础理论及发展理路[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3):48-53.
- [11]何家弘.用品格证明人身危险性的探索[J].河北法学,2009(2):196-200.
- [12]黄希庭.人格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8.
- [13]陈黎力.“互联网+”塑造E时代的领导力品格[J].现代经济信息,2015(23):295.
- [14]李若宽,马乐明.品格证据在逮捕必要性审查中的运用[J].人民检察,2014(11):71-72.
- (1)我国于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中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进行了初步明确。这一制度确立的立法目的,就是根据案件情况的变化,适时地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态作出调整以切实保障其人身权利。
- (2)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权赋予了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之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出了较为详细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