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5, v.38;No.207(05) 45-50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期目录(Current Issue) | 过刊浏览(Archive) | 高级检索(Advanced Search)

水资源费税制度改革的省思
Reflection on the Reform of Water Resource Fee-to-Tax System

荆莹,荆晶

摘要(Abstract):

水资源费税制度改革由地区试点开始,逐步扩展至全国全面实施试点。在水资源费税制度改革过程中,水资源费的性质不清使费税制度改革的方向选择上存在偏差;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颠倒造成税款的支出方向不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作为水资源税的法律依据与其他法律存在矛盾。基于此,建议厘清水资源税、费、租的关系,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与水资源出让金并行;修正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明确水资源税款支出用于实现水资源税生态价值功能的事项方面;并逐步完善水资源税的立法,协调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与水资源费相关法律的关系,待立法条件成熟后将水资源税规定纳入《资源税法》。

关键词(KeyWords): 水资源税;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资源税法;水法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荆莹,荆晶

参考文献(References):

扩展功能
本文信息
服务与反馈
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
本文作者相关文章
中国知网
分享